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剑尊辰》——墨雨琉辰》相关知识。本篇中小编将再为您讲解标题《落花晴雨》:一:忘记,只是情非得已。
一:忘记,只是情非得已
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个夏天大雨滂沱时是否伴随着雷鸣,记不清多少次夕阳像颤动翅膀的金黄色大蝶,飞过哪一片凋落的叶子,滑落在奔跑的你的脚下。
曾经的我很害怕下雨打雷,因为我总觉得我是个坏孩子,听说雷公专门吓那些坏孩子,可已经很多很多次,我没有捂起耳朵,因为害怕错过你从窗边经过时的声音。
那个时候看见你匆匆从窗前跑过,真想听清楚你荡漾着笑意朝身后的女同学说了句什么?
然后却听清了那个女孩子的声音:“路桡,放学我们一起回家吧,下雨了我不想骑车”
她明媚的笑慌了我的眼,失落在心底扎了根。
在这个人人都躲在平静燥热教室里的雷雨天,我看见那少女伸出了细白的手在捧着栏杆上的水滴玩耍,雷声轰的响起,少女猛的缩回了手,连同身边站着的少年也嘁笑了起来。
她和他,青梅竹马,多么让人嫉妒的一个词。
又一记闪电停留在天边拉长成了诡异的形状,沿着大树茁壮的根系,团簇的火焰像是要燃烧干净夏天茂盛的绿树。风呼啦啦地吹乱了奔跑着的女生的乌黑长发,突然地,很憎恨自己好的听力。
你知道吗?我也特别喜欢太阳划过天际最后像通亮的宝玉般悬挂在树梢头的时刻,倾泻了一地温暖的模样,而你不知道,我喜欢它是因为喜欢透过被艳丽的夕阳染过的树叶,看见了正奔跑在篮球框下投篮的你。
像是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挥舞了流动的空气,在那一刻停止,可是我捏着口袋里的手机都浸出了汗也不敢摁动摄像健拍下你的样子,害怕别人知道我对你的痴惘,期盼你会知道,也害怕你会知道。
有时候我会想,要是那个篮球刚砸到我就好了,我不会怕痛,因为那样我就有了认识你的理由,有了和你开始说话的理由,即使只是一句“对不起”罢。
后来没有想到真正的认识了你,依旧在那个容易让人脸红心跳的夏天,却把当初的心动换成了心痛。
你说:“你是付妍夕的新同桌吧,我是他邻居,我叫路桡”
你说“夏小梦,帮我把付妍夕叫出来”
“夏小梦,帮我把这笔记本放付妍夕桌上”
“夏小梦,你说你们女孩子为什么都喜欢玩偶?付妍夕也喜欢”
“夏小梦,你说付妍夕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啊,你帮我打听打听呗”
“......”
你知道吗?路桡,其实每次你和我说话的时候我都特别高兴你叫我的名字,有很多烟花突然就爆裂在了夜空中,然后升起晶亮成了夜空中最亮的星,可是听到那个女孩的名字的时候,那些烟火燃烧成了灰烬后,再也没有了光亮,最后被风吹散落成了尘埃。
歇斯底里仍旧在呐喊着飞扬的尘埃,也只是一瓢泼大雨,回归了静匿。
为什么会觉得似乎全世界就自己爱得那么心痛?说实话我没有想过自己会以暗恋的方式早恋。
我有一个邻居家的姐姐在读大学上的是心理学专业,她说我是不是早恋了?我说没有。是啊,确实没有早恋,暗恋怎么会是早恋呢?只是突然间很羡慕那些可以大声对自己喜欢的人说出喜欢的人。
高一的我,甚至已经迫不及待要奔向高三,没有那么多为什么不惧怕高考,只是觉得如果自己已经高三了,你我终将分离,是否我会有一刹那充满了勇气向你说出那句话。
也许,告白过后,过了很多很多年,偶尔还会想起你的模样,你的背影,嘴边荡漾的却不会是遗憾的微笑,也能够和身边的另一半平淡的说起关于你。也许我只是太寂寞了,暧昧从来都是寂寞撒的谎。
可世界那么大,有那么多人,为什么我偏偏喜欢的是你?我从来不敢想象,有那么一天,我会就这样忘记了你,以你一直都不知道的方式。
是谁说过爱太难了,所以害怕去遇到下一个有着和他一样身姿与明媚微笑的少年,所以当温柔的眼光化作锋利的匕首,刺向跳动得太过炽烈的心脏时,我还是没有勇气走向你,将颤抖的双脚藏在了深海里。
那是2015年的另一个夏天,我已出社会工作一年,距离高中毕业已达四年,偶尔会在高中的同学群里看见你的只言片语,偶尔也会无聊时候刷着朋友圈无意看到你发的动态,你说今天一个人在鼓浪屿游荡了一天,有些孤单,还好偶遇了大学同学,那个时候我多想能与你偶遇的是我。
可你在距离我很遥远的地方,一扇门就隔绝了我所有的幻想。
你不会知道,我有多么怕你会在某个城市的某个地方过得不好,你不会知道我有多么怕你在某个节日的某一个深夜里没有人陪伴会感到孤独,也多么害怕忽然有一天在QQ里会收到路桡,你的消息,你说你要结婚了,记得封大红包来喝我的喜酒,或许是有一个人会告诉我,路桡要和那个谁结婚了,你知道吗?
2015年愚人节那一天,投了很多份简历的我终于被一家公司录取了,曾经我以为爱你已经足够艰难,一个人缩在单身公寓里抹着眼泪一遍又一遍刷着电影《假如爱有天意》的时候,我才知道是生活将爱情变得越来越困难。
珠喜和俊河的爱情真的好让人心疼啊,为什么两个相爱的人最终也没能走到最后?
那一天也听说你和付妍夕分手了,她去了SH,你去了厦门,真怕一觉醒来这个消息也是骗我的。
路桡,你可曾知道,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见在夜晚里不知何处有片发着光的草原,很多很多的萤火虫低低地盘旋,嫩绿的草随风摆动,鲜绿得要破壳而出一双翅膀,像萤火虫般飞翔天空。
路桡,我在前方看见了你,怀里依偎着付妍夕,她指着那一片美丽的天空说要做天上那颗最亮的星,你说你想要化作一缕清风把星星拐跑。
而我只是一座驻立在茫茫草原的孤棚,看尽了所有美丽的风景,枯草随风扬起,纵光年也无法越到宇宙的高度,只能在野火里燃烧成灰烬。
2010年的六月七号,六月八号,六月九号,是我以为的一生中最值得纪念的三天,不是因为平时成绩渣渣得只能在二本左右徘徊的我幡然间醒悟了捡了一本线的最后一个名额,却上了个离你很遥远的大学;也不是因为那三天一直忙于工作对自己抱着放养状态的父母,突然间加入了高考等待阵营,高考完后全家为我庆祝了一天,我吃了很多自己爱吃的烤龙虾;是因为高考那三天我们同乘一辆大巴,你就幸运地坐在我身旁的位置。
你说:“夏小梦,好巧啊,我也是要去xx中学考”,
你说:“夏小梦,高考加油”
我说:“高考加油,路桡”
那一天的xx市降了一场滂沱大雨,据说是为了高考而用干冰人工降的雨,我却飘飘然起来,因为路桡忘记带了伞。
考完后他就站在楼下等我一起上车,他说:“夏小梦,你带伞了吗?”
我说:“带了”
他说:“到学校我们一起去饭堂吃饭吧,然后你在撑我回宿舍”。
我的眼镜片被雨水打湿,他的笑在雨幕里盛开得那样繁华。
我说:“好”,“为什么你们男生都不喜欢带伞啊”
他说:“麻烦”
那一天的“麻烦”,对于我夏小梦来说,却是一场美梦,谁也无法抢走。
路桡,你知不知道你为我撑伞的模样真的很笨拙,是没有为付妍夕撑过伞吗?那个一直想要为她撑起一片天的你,多年以后,会不会记得很多年以前,你为一个叫做夏小梦的女孩撑过一把伞,伞里有樱花永不凋败的盛放,樱花树下也有一个男孩为女孩撑起了伞。
那时候,你耳边灼热的呼吸,吻在我脸庞,全都是樱花瓣飘落时候落地的温柔。
只是后来的毕业聚会,我没有去。
路桡,我撑着伞站在雨里,你站在男生宿舍大门朝我挥手告别的样子,我从不曾想过你大男孩的笑,过了很多很多年,都没有在遇见。
是不是那一次的遇见,已经花光了我所有的幸运?
如果时光倒流,我想,我一定会去2010年6月23号的那个毕业聚会。
至少会听到你对着付妍夕深情款款演唱的《情非得已》,那晚之前,你给我短信说要和她告白,问付妍夕最喜欢听那首歌,我说《情非得已》吧。
我没有告诉你的是,是我自己想要听你唱这首歌,而付妍夕最讨厌的一首歌就是《情非得已》。
我曾认真的地将这首歌的歌词一笔一划认真地抄在漂亮的笔记本里,付妍夕看见了,她说这首歌好老土,后来我才知道为什么她那样讨厌那首歌,因为初中时候她也曾唱过这首歌向她喜欢的人告白,那个酷爱摇滚的男孩说,这首歌好老土,就像她这个人一样。
只是我如今也不曾明白为什么付妍夕听你唱了《情非得已》,她竟然答应了你的告白,扑在你怀里感受着你的温柔。
我还是遗憾曾经的自己与《情非得已》失之交臂,我只是,怕自己靠得太近,也许有天会情非得已,不能忘记你。
2016年9月,我收到了付妍夕发出的结婚邀请函,我抖着双手打开了红色的喜函,新郎不叫路桡。
在她的婚礼上,最后,你终究还是出现了,坐在离她最遥远的最后一排。
我想,你还是那个勇敢的你,问是否还和曾经那样深爱着她已经没有意义,我转过身去看见你在平静地注目远方,有神圣的誓言伴着婚礼进行曲轻轻地撩起我耳边的绒发,“付妍夕女士,你是否愿意嫁于唐朝先生作为你的丈夫?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他忠诚直到永远?”
那句“我愿意”像是穿越了千山万水,到达了你耳畔。为她盘起长发,穿上婚纱的那个人却不在是当初之人。
我想,看着最爱的人走向幸福也是一种幸福吧。
可是,路桡,我心底还是住有一个幻想,一个渴望,那个能给我幸福的人,如果是你,该有多好?
你的视线也投向了我,像是再说:“夏小梦,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路桡!
二 “倪”家有木
倪佳暮第一次写情书,写给了南槿榆。
粉红色的信封里,她写道:
我想做一朵盛开的向日葵
盛开在你阳光般温和的亲吻里
也多希望,你能为我停留一次
看看现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迄今,缘来得不早不晚
你站在一米阳光之外
可我要跋多少山涉过几条河
你抬头时候,我
才能走进你的眼中?
住进你的心里?
南瑾偷,你也许不那么优秀,虽然情书是我抄的,可是,我喜欢你!
南槿榆发现这封平躺在他书桌里的粉红色信封的时候,他刚从篮球场打完了一场篮球赛,返回空无一人的教室只为了拿落下的耳机。
夕阳余晖在敞开的窗轨边,舞姿绰约,男生有些微微潮红的脸旁掩映其中,汗水浸湿了他蓝色的球衫,理得短短的头发也有些湿漉漉的,这样的形象却一点儿也不影响他有些痞痞的帅气。
围在球场周围看他们这帮大男生打篮球的女生眼中,那可是满满浓浓的荷尔蒙散发的味道,俗称男人的味道。
是的,南槿榆并不缺乏女生的爱慕,所以,在他看到那封粉红色信封的时候只匆匆地带着有些轻蔑地扬起的嘴角瞥了信封一眼,就一个抛物线扔到了垃圾桶里去。
他一个大男生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女孩子就那么喜欢用粉红色的东西呢?而他最不喜欢的颜色就是粉红色,每每不听话,就被自家老妈拿着自己小时候穿粉红色格子裙的可爱“女娃”照片揶揄或威胁,那真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只是到最后南槿榆在把信封扔到垃圾桶的下一秒,他又拐到垃圾桶那里把那信封嫌弃的捡了起来。
不为什么,不是他突然间情根袒露了,而是貌似看到信封上面那用小楷写得很端正的四个字——南瑾偷(收)
自己的名字就三个字居然还有人写错了两个~,他看得脸都灰了一层,那时候只想知道是哪个谁,喜欢他,喜欢到连他名字都写错了.....
很遗憾的是,南槿榆找遍了信封的边边角角,看完了信中的内容也没能找到任何有关于名字的落款人。
就算语文再差,他也看得懂“我喜欢你”这四个字,可那一瞬间就像是变成了一个失忆的人游荡到了茫茫人海,却怎么也无法找寻回记忆中那个模糊熟悉的身影。
而第一次偷偷放了情书落荒而逃的倪佳暮正陷在自我的幻想与纠结世界里。
夕阳已悄然落幕,远方还有学校喇叭里播放的不知名的歌声传来,不知不觉,晚霞被清风别在耳边轻哼熟悉的曲调,随它轻舞变换着模样。
有一种莫名的快乐来自于情窦初开,年少时。
倪佳暮啊,说好高中不谈恋爱好好学习的她啊,她也没有想到自己也会有写情书的一天。她甚至已经想好了明天再见到他时该发生的情景。
如果他说“好巧,我也喜欢你”的时候,她要先假装羞涩一下再答应,或者是她有一丝丝后悔自己的鲁莽了,就死不承认情书不是为她自己写的。
如果他说不喜欢她,那她也不会轻易放弃,她要说,会等到他喜欢她的。
倪佳暮唯一没有想到的是南槿榆压根就不知道那封情书是她写的。她也不会想到自己会紧张到脑子短路把他的名字写错,甚至会忘记把自己的大名署了上去。
第二天在下早读的时候南槿榆用笔戳了她后背,就在她期待着他会说些什么的时候,他只和以前一样一脸坏笑地道:“昨天的语文试卷答案能借我抄吗?”。
他不知道,他的眉眼里住了星辰,却让笑着仰望夜空的人想哭了。
在她世界里期待上演的隆重曲目,在他看来,只是一不小心经过他耳边的鸟儿啁啾。
倪佳暮有些楞楞地把语文试卷递给了他,转过身去只留下一个背影,好脾气得让南槿榆不知所措。
要知道,他们编了两次位置还是前后桌,整整一个学期了,倪佳暮对他却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而他在无聊的课堂中最大的乐趣却是逗她,她不理他,他越想逗他。
她就像是一座高山,越难翻越越能激起他的兴趣。
甚至有一次,因为碰上有晚自习那天下大雨,女孩的布鞋全湿了,鞋被他趁着她全神贯注写作业的时候,玩笑地放到了她叠起的书顶,她对他也只是闷气地瞪了一眼,然后在全班同学的大声哄笑声中,再不顾同桌说的长时间湿脚容易得风湿,义无反顾地穿上了鞋。
那时候,看着倪佳暮低垂着头一声不吭地埋头写作业,像是要哭的模样,南槿榆真想把自己穿的球鞋给她穿......可想到她一定会嫌弃自己脚臭吧,毕竟下午刚打了一场篮球,出了汗~
自此,他对她好像更感兴趣了,看着她倔强的样子心情就会莫名地被填满。
在南槿榆的眼里,倪佳暮就是他妈妈嘴里常叨着的邻居家好孩子形象。
可倪佳暮作为语文课代表,对视语文是一个大黑坑的南槿榆来说,这种有作业可“借鉴”的福利是种千年难求的缘分,可寡言少语的女孩只在他认真地向她借作业抄的时候,也同样认真地对他苦口婆心
“南槿榆,你不知道么,我今天帮了你就是害了你,我也不能帮你毕业,帮你一辈子啊”
他道:“现在我不介意被你害”
她:“......”
“南槿榆,我借作业给你抄对你的期末成绩也没用啊,我的知识你也借不走”
他说:“要不我也借物理给你抄?”
她:“......”,他就欺负她风中瑟瑟发抖的物理!
......
可南槿榆就像是只打不死的小强,享受着每一天借作业时的被拒。
倪佳暮,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了他,也许是开学一个星期后,才姗姗迟来的他刚好坐在了她的后座,那时候她对于他的印象只是:打篮球打到鼻青脸肿真是不容易啊。
那两个星期是南槿榆自认为的最难熬的时光,因为小小平生第一次如此“破相”,又因长得高大,回头率百分之两百。
后来班里举行了篮球比赛,倪佳暮和班里生活委员负责扛水到球场,他运着篮球在偌大的球场里热身,满脸热汗的她一抬头就望见了正跳跃投篮的他。
一个很漂亮的三分球,像彩虹跨过天空的弧度,天际里却似飘着鹅毛白雪,冰冻了那时候的时间,那一刹那,他像飞升在遥远的光年之外的阿波罗,他认真得有些严肃的侧脸被划过的星火雕塑,陨落的碎片落在了她的心里。
那时候她对他的印象上升到:打篮球时候,原来他长得还挺帅。
可倪佳暮正觉得自己怎么也不可能是以貌取人的人的时候,大男生大大咧咧地朝自己走过来,扬着笑道:谢谢。然后取走了她端在手中的一杯水。
她还来不及出声告诉他,那杯水她是为自己倒的,只喝了一口,就看他豪迈的一饮而尽......
自那以后,倪佳暮每每看见南槿榆的时候总觉得很不自然,她开始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说话,她怕他一抬头看向他,总会想起那些小不纯洁。但作为语文课代表,每看到他对语文自暴自弃的时候,她的“热情”就又燃烧得热烈。
可惜南槿榆的榆木脑袋对语文实在是不感冒,理科却好得让人嫉妒。
即将踏入高二的时候,学校为他们准备了一次文理分班摸底考试。
南槿榆的理综排在了全年级第五,文综却排在了全年级倒数第两百。学校出榜的那一天,倪佳暮在公告栏边站了很久很久,任由清风扫净了飘落的枯黄,却扫不净心中那份不知向谁言语的难过。
她的文综很好,在全年级上排名是稳稳的前三,而理综成绩却显得很普通。
没有任何悬念,她理所应当的去文科班,而南槿榆理综那么好,应该去理科班吧。
倪佳暮对真正文理分班的那一天印象那样深刻,全年级的人进行了一次大换血,而南槿榆搬着大摞书本随着那奔向远方的潮流好似将一去不复返。
可她知道他还会回来,因为他说“倪佳暮,你等会啊,我等下过来帮你把书般到对面文科楼去”
她就站在原来班级的尽头看着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楼梯转角。
倪佳暮不知道,是否坚贞的爱情都可以经受得住异地的考验,是否爱一个人就舍得为他放弃自己的全世界,是否有些人错过了就不会再有,连着曾经以为的喜欢也可以渐渐淡忘。
但她知道从今以后坐在她后面的不会在是那个叫着南槿榆的大男孩了。
她对他的喜欢还不足说出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喜欢,但在那时年少确是致诚而毫无保留,纯粹的喜欢一个人。
高二文理分班之后,文科楼,理科楼摇摇相望,倪佳暮的后座换成了一位爱上课睡觉的男生。她偶尔倚靠在走廊栏杆上望着蓝蓝的天空发呆,还是会想起那个他。
而他们似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近距离说过话。
倪佳暮想:也许,他们是真的没有缘分。
父母都希望她考一个好大学,所以倪佳暮一心逼迫自己沉浸在学习中。
只是偶尔的,“升职”为学习委员的她还是会从老师或同学的口中听说现在理综排名第一的他。
还是会在年级表彰大会上看到穿着一身的篮球装就站在了舞台上介绍学习经验的他,可惜倪佳暮因为日夜啃书近视有些严重,那天刚好眼镜放在了教室忘记拿,要不然他一定会看得清楚南槿榆那依旧阳光帅气的脸,朝他们文科一班的方向看了好多次,可惜她坐在最后看见的只是他的一个轮廓。
从来她就不习惯仰望,却因为想要多看他一眼,变成了一朵开在蓝天下的雏菊。
可刺眼的太阳光线像是要烧着了她的眼,那眼角躺了湿热的泪,再蒸发就会变成了黑夜里的星辰吧,那时候暗夜,即使看不见他的脸,她还是会抬头“仰望”。
这种仰望像是持续了很久很久。
高三时候,倪佳暮主动报名做了班级纪律巡逻员,她走过他的班级,他刚好望出窗外,视线触碰的那刹那,他眼里别上了烟火,林深渐茂,她却低下了头甘作尘埃,假装若无其事的附上风的尾巴逃去。
她以为曾经的那份悸动已经足够苍老,足够掩饰自己的内心,曾经的那份期待在实现时候却变得那么怯弱。
有人问南槿榆为什么突然间转性,变得那么爱好学习了。
他说:“没办法,怕配不上我女朋友”
他撩起秋衣擦着脸上的热汗,目光所及地看着那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从球场边慢慢经过,然后又慢慢隐没在一片花丛里。
他的笑如沐春风。
编后语:关于《《落花晴雨》:一:忘记,只是情非得已》关于知识就介绍到这里,希望本站内容能让您有所收获,如有疑问可跟帖留言,值班小编第一时间回复。 下一篇内容是有关《《末日MC》免费试读_无良小学生》,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点击进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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