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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得失总在方寸间
漠北是西凉的一座小镇。
以前叫漠城,西凉十年乱,毁了这座城,最后淹没在风沙里,现在的人只唤作这里叫漠北。
与富饶的中原相比,这里是蛮荒之地,穷山恶水贼盗猖獗,每天都有好些人莫名其妙的死于屠刀之下,与这茫茫黄沙永远相伴。
萧条与宁静总有被打破的时候,来得突然,却并不匆匆。
今天来了一支马队,在踏入峡谷时,领头的公子哥嫌马队太惹眼,一声呵斥,硬生生将西凉王府的马队给骂走了,不让他们继续跟着。
为首的公子哥领着其余六个人一同进了漠北,带着繁华世界才有的贵气打破了这里一成不变的宁静。
七个人,七匹骏马。
七匹骏马昂首挺近漠北,比那西凉王府三千金甲军还要气势逼人。
为首的公子哥骑着一匹白马,衣袂飘飘,容貌俊俏,贵气逼人,他骑的马产自蛮夷牧原,被军中唤作笛卢,没个三年驯化,常人根本近不得身。
公子哥的身后跟着一位军容简束的健壮中年男子,他的马儿全身枣红,汗水如血,眼角上的刀疤昭示着这匹马曾经陪伴中年男子征战过沙场,那是大宛国的名驹,贵不可言。
还有一匹惹眼的棕马被一位素衣的少女骑着,那匹马也是来历不凡,出自帝都御马园,脚下钉着黄金马掌,那种马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燕赤,却很少有人见过。
其余四个人骑马虽不是那么名贵,但也尽数出自西凉的军中,都是训练有素的军马,普通人别说是拥有,就是见上一见都不容易。
四个骑军马的人之中,有三位是西凉军的都统,个个身经百战,实力超群,他们腰身佩戴着军刀,想是承担着几位公子哥的护卫重任。
混在三位都统中的俊朗少年,则是西凉总兵大人的长子月千秋,他跟这些人虽然不熟悉,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说白了,月千秋跟着这群人来漠北,无非是为了混个脸熟,拉近关系,好以后在官场上谋个不错的前程。
这些人的马儿已经彰显了他们的身份绝非普通的官宦子弟,贵不可言的一群人哪怕是在西凉城也难得见上几回,更不必说在漠北这种荒凉的鬼地方。
大人物的出现,总是带着一骑绝尘的高贵和蔑视芸芸众生的高冷,然后让仰望的路人们吸着滚滚黄沙还不住羡慕赞叹着:“乖乖,这些可都是人物呢!”
骑笛卢马的公子哥与月千秋并不熟悉,似乎也没有把总兵的儿子放在眼里,毕竟是常年出入于帝都的贵胄,哪里会把平常的官宦子弟当回事儿。
虽然此次同行,实际上他却懒得跟这种地方官员的子弟打交道。
地方官匪气重,他们的子女难免被管养得有些跋扈,久而久之也学会了阴奉阳为,时常也会为了蝇头小利做些落井下石的勾当。
一路上,骑笛卢的贵公子没有跟月千秋说一句话,却偏偏对素衣女子颇为亲密。
那素衣女子戴着斗篷,虽然看不清面容,却能从她甜美的音声判断出她绝对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儿。
毫无存在感的月千秋终于憋不住好奇,凑到中年男子的身旁拱了拱手,小声问道:“敢问叶兄,这位公子什么来头,简直比西凉王的架子还大。”
骑着枣红马,被唤作叶兄的中年男子露出淡淡的冷意,提醒他道:“还是少打听为妙,此人的来历定是不凡,西凉王都好生客气!”
月千秋不禁咋舌,手握十万大军的西凉王咳嗽一声,半个帝国都能感受到凉意,这样的巨擘人物竟需要对这位公子哥礼让三分,那这位公子哥的身份莫不是皇室宗亲?
想到此处,月千秋浑身悚然,不敢在这样的问题上过分打听,随即脸上浮现一抹油腻圆滑的微笑,淡淡道:“这次跟着诸位也算是开了眼界,涨了见识,等回到西凉城,我请诸位到清风明月楼小酌几杯,还望叶将军与诸位都统给小弟一个答谢的机会!”
清风明月楼,西凉城最繁华的风流之所,传说楼下凉河之水都飘荡着一股沁人心脾的酒香。
几人相视一笑,那种男人都懂的狡黠微笑不足为外人道也,且装作什么也不知,淹没在复杂的笑容里。
漠北人少,荒凉,遍地黄沙,所以显得很大,很空旷。
其实漠北只是个弹丸之地,鼎盛时期也不过一个镇的规模。
不过,就这样一个弹丸之地,却在十几年前经历了一场旷世大战。
这一仗,整整打了十年。
两军对垒的最终结果是死伤无数,伏尸百万,至今漠北的沙漠还泛着几分腥红,透着些许尸骨的气息。
在这场战争中活下来的人少之又少,两军主帅全部阵亡,活下来的人几乎无一例外成为了现如今帝国的风云人物,其中一位就是有着赫赫威名的西凉王。
充满着罪恶与腐朽气息的古战场,向来是很少有人踏入的,且不说这里阴气极重,常人根本不敢靠近,单单是出入在沙漠里的狼,就已令人头麻骨寒。
这些人此行的目的地正是充满阴晦之气的古战场,要是问他们来这里的目的,恐怕会让漠北的穷苦百姓挠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只因那位素衣女子说,这里有世上最美的日出、晚霞和星空,那位不可一世的贵公子就不惜惊动整个西凉城,驾马而来!
来这荒凉的古战场看风景!
不是贫穷限制了想象力,实在是富贵者的追求颠覆思想。
抵达漠北已是黄昏,月千秋连忙张罗着夜晚安顿的事宜,顺便在古战场边缘的村落寻找熟悉地形的向导。
只是落脚之处好找,但想找个有胆量踏入躺着数万尸体的古战场的人,实在不太容易。
眼看着贵公子就要发火,月千秋不得不将向导的酬劳开价从一锭银子涨到一锭金子。
即便是这样,还是没有人敢涉足那种阴气森森的鬼地方,比起钱,命更重要。
钱也得有命花才行,虽然几位公子哥不是缺钱的主儿,但想挣一锭金子,也绝非想象中那么简单。
比起古战场里方向难辨,罗盘到了那里直接失效,时常出没的狼群才是最恐怖的存在。
为此,手捧着黄金的月千秋差不多将村里的人问了遍,急得满脸汗珠,茫然无措。
价格涨到这个份上,已经是天价。
一锭金子足够在漠北换二十头牛,这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寻常人家拥有一头牛,足以解决最基本的温饱,拥有五头牛,吃喝不愁。
二十头牛,是个什么概念?
比个地主也差不了多少。
即便如此,还是没有人愿意做这个向导。
随着时间的推移,众人终于迎来了清晨,令贵公子怒火中烧事情还是发生了。
依然没人愿意做他们的向导。
月千秋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没有半分区别,就在他陷入绝望的时候,一个清亮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这声音,绝不亚于清风明月楼动人的小曲儿,简直就是救命的稻草。
“你们需要熟悉古战场的向导?”
一名身着破羊皮袄的少年,出现在一群公子哥的身后,认真道:“那地方,我知道!”
少年突然冒出来,让人有些诧异,不过却是一件好事,至少在月千秋看来,解了燃眉之急。
他的出现,打破了七人的焦急和烦躁,让兴致勃勃的贵公子总算平静了下来。
少年在人群中显得极为突兀,这种很容易被人忽略的落差,让得少年不是太舒服,不过他已经习惯了。
素衣少女忍不住打量一眼,不是因为人,而是他身后背负的重器。
一个灰头土脸的平凡少年,本来就不值得人去关注,何况身份地位的悬殊,很难让人多看他几眼。
虽然那剑被发黑的羊皮裹得严严实实,但素衣少女可以肯定,那是剑。
简单看了一眼少年身后的剑,素衣女子的美眸从少年精瘦的身体上飘过,他虽然其貌不扬,与“俊俏”二字毫无关联,亮眸里却有着星空般的深邃与空旷。
那眼神如鹰,炯炯有神,充满神韵。
只是,鹰不离巢,与鸡无异。
他不过就是普通少年。
在少年的身上,素衣女子看到了一种没有被人发现的特殊品质。
自信!
少年并没有因为身份的卑微表现得自卑,那股用语言难以形容的自信,让人着实想不明白,这片蛮荒之地竟也能出这样的少年。
素衣女子阅人无数,帝都多少青年俊才她都没有多看几眼,这个令她只觉得有点意思的少年自然也不例外。
不想浪费过多的时间,月千秋左手擦着额头汗珠,右手托着金子,趾高气昂道:“只要你能带我们过去,酬劳少不了你的!”
望着月千秋手中金灿灿的金锭子,少年并未露出半分贪婪之色,只微微一笑。
自信的微笑。
“你,叫什么名字?”直到此时,才有人问他的名字。
在此之前,似乎从来没有人在意他的名字,甚至他的存在。
开口的,是那位衣着华丽的贵公子,他问得很随意,语气中有着毫不掩饰的轻蔑。
少年莞尔一笑,毫不放在心上,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
“方寸!”
取自“得失总在方寸间”,胖僧人那日在断崖边给起的名字。
第二章 手中有剑,心中有梦
方寸。
名如其人,很有方寸。
相比那些与自己同样可怜的孤儿,方寸觉得自己足够幸运。
人只要心放宽些,就会释然许多。
身体是父母给的,命却从出生那一刻被上天安排。
所以方寸从不计较那么多,每日快乐地活着。
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从不觉得生活无趣。
村里的老头经常念叨着:“宁做太平狗,莫做乱世人。”
方寸并不这么想,既然活着,那便活好每一天,做活人该做的事。
瞎眼道人与跛腿胖僧在漠北待了整整三年。
这期间二人教了方寸不少谋生的本领,还教会他识文断字。
只是,高人向来寂寞,最后实在闲得无聊,二人抛下一句“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荒诞理由,从此浪迹天涯,杳无音讯。
离别时,瞎眼道人将自己的剑送给了方寸,胖僧则给了方寸一本剑谱。
方寸问他们何时能够再见,他们只是笑笑,说有缘自会想见,骗取了方寸不少泪水。
早就猜到他们是来无影去无踪的世外高人,方寸虽未行拜师之礼,却在心里将二人视为启蒙之师。
如果不是瞎眼道人和跛腿胖僧给方寸起名,传授一些生存技能,在这吃人的荒凉漠北有技傍身,只怕他的小身板早已被黄沙掩埋,不知尸骨。
说到底,活着才是方寸当下最关心,也是最实际的事,至于金钱、地位、女人,他没想过,在漠北这种穷乡僻壤统统属于白日梦。
望着少年走路时挺拔的姿态,一副简束军装的中年男子好奇地问了一句:“小兄弟,你会修行?”
中年男子行伍出身,从方寸的言行举止多少能看出些端倪,他看人的眼光一向不差,对于方寸他谈不上喜欢,但至少不生厌。
面对高出自己半个脑袋的魁梧男子,方寸神色显得还算平静地回答道:“只学了两三年的修行之法,懂些皮毛,谈不上会不会。”
看着少年身后束得很紧,被灰黑的羊皮包裹的长条状物件,中年男子又问道:“可学过一些御剑之术?”
乡野蛮荒之地,学得皮毛修行之法已是极大的幸运,倘若还能学得一两招御剑之术,那真是天大的造化和机缘。
“御剑之术岂是我这种穷苦孩子能够学得的,只不过学了几招保命防身的要诀······漠北荒凉,豺狼出没,盗贼猖獗,不比西凉城安宁,无技防身只会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方寸的一席话竟引来素衣女子一阵感慨:“这真是个吃人的世界。”
还没弄懂素衣女子话中的深意,贵公子反倒听得来了兴致,轻蔑地笑了笑,问道:“你去过古战场?”
“去过,不止一次!”那地方他不但去过,而且十分熟悉。
他在说自己去过古战场时,毫不掩饰自己内心的成熟与自信。
“古战场除了狼群,还有可怕的脏东西,那脏东西不比猛兽,看着模糊瘆人,你们最好当心些!”
方寸的这句善意提醒引来的是贵公子的不屑与冷笑,就连跟在后面的三位都统都觉得有些好笑。
将该说的话传达到位,方寸解下身后简单的羊皮剑鞘,将剑紧紧握在手中,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他的这个细微举动,与其说没有注意到,不如说根本没人有会在意他。
此时,一直欣赏沿途风景的素衣少女,将视线汇聚在了方寸的身上,漫不经心的看着他手里的那柄剑。
她盯着那柄剑看了许久,超过了看沿途景色的时间。
中年男子见方寸陷入沉默不再言语,笑着拍了拍少年的肩膀,带着几分军人独有狂傲语气道:“安全问题你不用担心,既然选择来这里欣赏风景,就有全身而退的本领。”
原先方寸以为这几个人来古战场是为了探寻宝藏,不曾想他们竟是为了到这种阴森诡异的地方来看风景,心中不免一阵唏嘘,果真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月千秋有些不耐烦,从怀中掏出一锭金子朝方寸扔了过去:“做你该做的事,钱一个子儿不会少你,少废话,赶紧带路!”
第一次见这么大块金元宝,方寸不免有些激动,手还微微抖了一下,他只盯着一身华装的贵公子,缓缓激动的心情说道:“几位公子应该都是官宦子弟,身份显赫,你们的安危直接关系到我的小命,我可担待不起,所以小心一点,对大家都好。”
习惯了耳根清静的贵公子听不得这些喋喋不休的废话,脸色有些不悦道:“天塌下来还轮不到用你来顶,本公子不至于跟你斤斤计较。”
方寸挺了挺身板,不由加快了速度,点头道:“古战场已经不远了,日落之前,我们应该能够赶到。”
贵公子漫不经心的嗯了一声,只有素衣女子透过斗篷前的薄纱,正眼瞧了一下方寸的脸。
在瞎眼道人和跛腿胖僧没有出现之前,方寸就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井底蛤蟆,只不过在这三年之中,从二位师父嘴里听了不少外面的故事,因此勉强从蛤蟆变成了青蛙,不过依然没有摆脱井底,只能看到井口大的天空。
纵然他知道富贵人家的子弟一辈子什么事也不用做就能衣食无忧,为所欲为,但着实想不明白古战场那种晦气极重的鬼地方,有哪门子景色值得欣赏。
如果他们真的纯粹为了看风景而不远千里涉险,在方寸看来,这群人的脑门一定是被门夹了,而且夹得很严重。
贵公子身份尊贵,一路上却对素衣女子唯命是从,看得出来,贵公子有意追求而素衣女子则表现得比较冷淡,他在素衣女子心里充其量只是此行的护花使者,能不能名列自己未来夫婿的名单,似乎还有待考验和观察。
一行人在荒漠中穿行了三个时辰,在贵公子的要求下,众人在一处废墟前稍作休整。
方寸不敢松懈,提剑巡视四周荒野,漆黑的眸子里闪烁着警惕的目光。
素衣女子下马舒展了一下双臂,胸.膛微耸,走到方寸面前轻声问了一句:“你的剑可有名字?”
方寸诧异地摇了摇头,表示没有。
“如果我没有记错,你手中的剑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饮血!”
有关这柄剑,瞎眼道人没有过多解释,方寸自然也就不知道剑的名字。
至于素衣女子怎么知道这剑的名字,他想或许是对方见多识广,又或者是她曾经见过此剑,这就不得而知。
素衣女子看了一眼方寸的脸色,然后又问道:“你师父是谁?”
方寸警惕地看了素衣女子一眼,犹豫了小会儿回答道:“我师父没有告诉我名讳,只教了些强身健体的剑术给我。”
素衣女子轻“哦”了一声,然后轻笑道:“能够将这么宝贵的剑赠予你,说明你很得他的赏识。”
这句话,方寸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姑且用沉默的方式默认了吧。
沉默了片刻后,方寸反问道:“你会修行吗?”
素衣女子轻轻摇头:“我不修行。”
方寸却不以为然道:“但我却觉得你是高手!虽然说不出原因,却有这种感觉,很强烈的那种感觉。”
素衣少女微微一笑,可惜笑容隐藏在斗篷的面纱之下,方寸无缘目睹这美丽动人的风景。
素衣女子在打量方寸之前,注意最多的是他手中的剑,现在才近距离观察他整个人。
不管是人还是剑,她都观察得相当仔细,当然也毫不掩饰自己内心的惋惜。
这惋惜一是为人,其次是为剑。
名剑落入无名之人手中,无法发挥它原本犀利的锋芒,纵横天下,建功立业,不得不说是一件憾事。
可塑性还算不错的少年出生在西凉蛮荒之地,没有机会看看外面的广阔世界,一辈子生活在井底做安逸的青蛙,实在是可惜。
她不禁抬头仰望浩瀚无垠的天空,此时一只雄鹰正在自由地盘旋,俯瞰着大地。
方寸顺着她的目光,也望向天空,在心里感叹了一句:“有翅膀真好,可以自由地飞翔。”
女子沉默许久之后,将目光瞥向方寸,忽然问道:“你有没有想过看看外面的世界?”
方寸收回发呆的眼神,认真地回答了素衣女子的问题,他带着几分笑容,道:“在没有足够的资本前,我是不会踏出这片土地的,不是害怕,也非不舍,像我这么卑微的小人物,去了外面的世界,只要稍微走错一步,都有可能成为别人的垫脚石······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其实更多的是无奈。”
方寸所言不可否认是事实,素衣女子觉得有些言过其实,她对此话没有任何评价,只随口问了句:“你所说的资本,指的可是钱?”
方寸点了点头,这是他目前最缺的东西。
女子的眼神中有了片刻的恍惚,轻声提醒道:“单凭钱,还是不够的。”
闻言,方寸举起手里的长剑,自信地笑道:“手中有剑,心中有梦。”
看着少年认真的模样,素衣少女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没有本分嘲笑的意思,她只是觉得面前的少年实在有趣地紧。
青蛙只要有跳出井口的欲望,不停地为此努力,终有跳出井口一睹广阔天地的机会。
这样的青蛙,素衣女子只见过一个,不知道此生能不能再见到一个?
编后语:关于《《我有一剑可开天》——住嘴》关于知识就介绍到这里,希望本站内容能让您有所收获,如有疑问可跟帖留言,值班小编第一时间回复。 下一篇内容是有关《《怯风》::初始》,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点击进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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